病情描述:什么样的孕妇需要做产前超声筛查
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产前超声筛查主要适用于存在胎儿发育异常风险的高危孕妇,包括高龄孕妇、有不良孕产史者、孕期检查指标异常者、接触有害物质者及合并慢性病的孕妇等,以早期发现胎儿结构畸形、生长发育异常及妊娠并发症,为临床干预提供依据。
一、高龄孕妇群体
1.年龄标准:孕妇年龄≥35岁时,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显著升高,如21-三体综合征发生率从25岁的1/1250升至35岁的1/365。
2.筛查重点:孕11~13周+6天需行早期NT(胎儿颈后透明层)超声检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筛查,排查结构畸形;孕晚期(32~36周)增加超声监测,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及胎位。
二、有不良孕产史或家族遗传病史的孕妇
1.不良孕产史:反复流产(≥2次)、不明原因死胎、胎儿畸形史(如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缺陷),或既往分娩畸形儿,需通过超声明确当前妊娠胎儿器官发育情况。
2.家族遗传病史:直系亲属中有染色体病(如唐氏综合征)或单基因病(如囊性纤维化)病史,需重点监测胎儿对应基因相关结构,必要时结合遗传咨询及侵入性检查。
3.慢性病合并妊娠:合并糖尿病(尤其是未控制的1型糖尿病)或高血压(慢性高血压或子痫前期),需通过超声评估胎儿生长速度(如股骨长、腹围)及胎盘功能,排查胎儿宫内窘迫。
三、孕期检查指标异常的孕妇
1.唐筛/无创DNA高风险:唐筛提示21-三体风险≥1/270或无创DNA提示染色体异常(如21-三体高风险),需进一步行中孕期系统超声(20~24周)及针对性检查(如胎儿心脏超声)。
2.超声早筛异常:孕早期NT增厚(≥2.5mm)、鼻骨缺失或发育不良、心脏强光点等,需在18~22周复查超声,明确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或结构畸形。
四、接触有害物质或不良生活方式的孕妇
1.有害物质暴露:孕期接触重金属(如铅)、辐射(如X射线)或滥用致畸药物(如丙戊酸钠),超声需重点监测胎儿神经系统、骨骼系统发育。
2.不良生活习惯:长期吸烟、酗酒或严重营养不良(如叶酸缺乏),需通过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参数(如双顶径、头围)及羊水指数,排查宫内发育迟缓风险。
五、合并妊娠并发症的孕妇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或慢性高血压,超声监测胎儿体重(估计胎儿生长受限)及胎盘成熟度,排查胎盘早剥或胎盘功能不全。
2.羊水异常:羊水过多(>2000ml)或过少(<500ml),需通过超声评估胎儿泌尿系统(如肾盂扩张)及胎盘成熟度,明确是否合并胎儿畸形或妊娠并发症。
以上高危孕妇应按医生建议增加超声检查频次,严格遵循筛查时机(如孕11~13周+6天、孕20~24周、孕32~36周),结合其他检查(如遗传咨询、血清学检测)制定个体化方案,以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