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强迫症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强迫症以反复强迫观念和行为为特征,诊断需症状持续至少一周、患者知其不合理难控且致痛苦损害,治疗有心理的认知行为疗法(核心是暴露与反应预防)和药物的SSRI类,儿童青少年优先非药物干预,妊娠期哺乳期女性谨慎用药优先心理治疗,老年患者用药关注副作用并调整心理治疗。
一、定义与临床表现
强迫症是一种以反复出现的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为核心特征的精神障碍。强迫观念表现为不必要的、反复闯入脑海的想法、冲动或图像,如无端怀疑自身行为是否正确(强迫怀疑)、反复回忆不愉快经历(强迫回忆)等;强迫行为则是为缓解强迫观念带来的焦虑而重复进行的刻板行为,例如反复洗手(强迫洗涤)、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强迫检查)等,这些症状通常持续存在且对患者日常生活、社交功能等造成显著影响。
二、诊断标准
依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诊断强迫症需满足:症状持续至少1周;患者认识到强迫症状是不合理或过度的,但无法有效控制;症状引起明显痛苦或社会功能损害。临床评估需综合患者病史、症状表现及精神检查等多方面信息,排除其他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焦虑障碍等)导致的类似症状。
三、治疗方式
(一)心理治疗
认知行为疗法(CBT)是强迫症的一线心理治疗方法,其中暴露与反应预防(ERP)是核心技术。通过逐步引导患者暴露于引起强迫观念的情境中,同时阻止其进行强迫行为,帮助患者逐渐降低对强迫症状的焦虑反应,重建适应行为。例如,针对强迫洗手的患者,可逐步延长不洗手的时间,并配合心理疏导调整其认知。
(二)药物治疗
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类药物是治疗强迫症的常用药物,如氟西汀、帕罗西汀等。这类药物通过调节大脑中5-羟色胺的水平来缓解强迫症状,但用药需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尤其需关注不同年龄段患者的用药差异。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一)儿童青少年
儿童青少年患强迫症时,应优先考虑非药物干预,如游戏疗法、认知行为疗法的简化版本等,避免过早使用药物干预。家长需给予更多理解与支持,营造稳定的家庭环境,协助患者逐步调整行为模式。
(二)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此类人群使用药物治疗强迫症时需谨慎权衡,因为药物可能对胎儿或婴儿产生影响。应在精神科医生与妇产科医生共同评估后,选择对母婴相对安全的治疗方案,优先考虑心理治疗手段。
(三)老年患者
老年强迫症患者常伴随认知功能减退等问题,药物治疗时需密切关注药物副作用,如嗜睡、跌倒风险增高等。心理治疗可结合其认知特点进行调整,注重安全性与舒适性,帮助患者维持基本生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