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怀孕后多久做b超合适
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怀孕后首次B超检查建议在孕6~8周进行,后续根据孕期情况在孕11~13+6周、孕18~24周、孕28~32周及孕37周后等阶段分别进行。
一、首次B超时间:孕6~8周。此时经阴道超声可清晰显示宫内孕囊、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经腹部超声可能需稍晚(孕7~8周)。检查目的为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发生率约1%)及葡萄胎等异常妊娠,同时评估胚胎发育与孕周是否相符,若发现胎芽无胎心或孕囊位置异常,需进一步排查胚胎停育或宫外孕风险。
二、早孕期补充检查:孕11~13+6周。此阶段通过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NT)厚度,结合血清学筛查(如孕早期联合筛查)可提高21-三体综合征检出率至85%以上。NT增厚(≥2.5mm)者需进一步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
三、中孕期系统筛查:孕18~24周。主要进行胎儿结构畸形筛查,包括头颅、脊柱、心脏、四肢等器官发育情况,可发现约70%的严重畸形。检查需提前预约,若筛查发现异常(如心脏畸形),需转诊至胎儿医学中心进一步评估。
四、晚孕期评估检查:孕28~32周。重点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如双顶径、股骨长等指标)、胎位、羊水指数及胎盘成熟度,评估是否存在生长受限或羊水异常。孕37周后检查主要确认胎位、评估胎儿体重及分娩前准备,为产科决策提供依据。
五、特殊人群检查建议:1.高危孕妇(年龄≥35岁、有流产史、妊娠高血压/糖尿病史等)需在首次B超后增加检查频次,如孕11~13+6周、孕20周、孕28周、孕32周及37周后均需加强监测,必要时增加超声检查次数以排查并发症。2.有阴道出血、腹痛等症状者,需立即行B超检查,排除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