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孕期糖尿病筛
副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孕期糖尿病筛查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在孕24~28周进行,重点针对高危人群,以早期识别妊娠糖尿病(GDM),降低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母婴并发症风险。
1.筛查目的与诊断价值:GDM由妊娠期间胎盘激素(如胎盘生乳素)导致的胰岛素抵抗引发,全球患病率约7%~14%(WHO2022数据)。未经干预者,新生儿发生低血糖、呼吸窘迫综合征风险增加2~3倍,母亲远期2型糖尿病风险升高3~5倍。筛查可通过早期干预(如饮食、运动管理)将母婴并发症发生率降低40%以上。
2.筛查方法与诊断标准: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或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任意一项超标即可确诊(ADA2023标准)。空腹血糖≥7.0mmol/L或2小时≥11.1mmol/L则诊断为孕前糖尿病合并妊娠。
3.筛查时间节点:常规筛查时间为孕24~28周,此阶段胎盘激素对血糖的影响达到高峰,筛查敏感性最佳。高危人群(如BMI≥24kg/m2、糖尿病家族史)建议首次产检时即评估空腹血糖,必要时早孕期(12周前)开展空腹血糖筛查,排除孕前糖尿病。
4.高危人群界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需重点筛查:①孕前超重/肥胖(BMI≥24kg/m2);②一级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有2型糖尿病史;③既往妊娠糖尿病史;④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患者;⑤孕期高血压(收缩压≥130mmHg或舒张压≥80mmHg);⑥高龄(≥35岁)孕妇;⑦不明原因巨大儿分娩史(新生儿出生体重≥4kg)。
5.筛查后干预措施:确诊GDM后以生活方式干预为核心,饮食控制需保证每日碳水化合物占总热量40%~50%,分3次正餐+3次加餐,避免精制糖摄入;餐后30分钟步行20~30分钟(每周≥150分钟)。每周监测空腹及三餐后2小时血糖,目标分别控制在3.3~5.3mmol/L、≤6.7mmol/L。若生活方式干预3周后血糖未达标,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不建议口服降糖药。
肥胖孕妇(BMI≥30kg/m2)需增加饮食中膳食纤维比例(每日≥25g),并缩短血糖监测间隔(每2周1次);高龄孕妇(≥35岁)需加强动态血糖监测,避免血糖波动对胎儿神经发育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