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什么人不能打宫颈疫苗
副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以下人群不建议或禁忌接种宫颈疫苗(HPV疫苗):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处于急性疾病发作期或发热状态者、妊娠期女性、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未到批准接种年龄的低龄儿童。
1.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重组HPV疫苗主要成分是病毒样颗粒(VLP),辅料包含铝佐剂、酵母蛋白等。对酵母蛋白(如酿酒酵母)过敏者,可能因疫苗生产过程中残留的酵母蛋白引发皮疹、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对铝佐剂过敏者,可能诱发注射部位疼痛加剧或全身过敏症状,需避免接种。既往接种同类型疫苗出现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严重过敏反应者,也属于禁忌。
2.处于急性疾病发作期或发热状态者:急性感染(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胃肠炎)、急性炎症(如急性宫颈炎、急性湿疹发作期)等急性病症发作时,人体免疫系统处于应激状态,接种疫苗可能加重不适症状,或影响免疫应答效果。若体温≥38.5℃,建议暂缓接种,待症状缓解、体温恢复正常后再进行。
3.妊娠期女性:现有临床试验未纳入孕妇群体,无法充分证实孕期接种的安全性。根据WHO及国内指南,妊娠期间应推迟接种,产后恢复正常月经周期后(非哺乳期)再完成接种。
4.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先天性免疫缺陷病(如重度联合免疫缺陷)、HIV感染未控制、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如化疗药物、泼尼松≥20mg/d)、实体器官移植术后等人群,接种后难以产生足够抗体,无法达到免疫保护效果,且可能增加感染风险,需暂缓接种。
5.未到批准接种年龄的低龄儿童:国内批准的二价、四价HPV疫苗接种年龄为9~45岁,九价HPV疫苗为16~26岁。低龄儿童(如9岁以下)缺乏足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支持,暂不建议接种。家长应在适龄阶段为儿童完成接种,确保免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