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儿童白内障术后注意事项
副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
儿童白内障术后注意事项需重点关注眼部护理、活动管理、视觉功能干预、环境与营养支持及定期复查。其中眼部伤口需清洁并规范用药,避免外力损伤;需尽早进行光学矫正及弱视训练;日常环境避免强光刺激,保证均衡营养;定期复查监测恢复情况。
一、眼部伤口护理
1.保持术眼清洁:术后1周内避免污水入眼,可用无菌纱布蘸生理盐水轻擦眼周分泌物,禁止用手揉眼。
2.用药规范: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妥布霉素滴眼液)预防感染,每日4次,每次1滴,滴药前洗手,滴管避免触碰眼表。
二、眼部活动管理
1.佩戴防护器具:术后1个月内佩戴医用防护眼罩,睡眠时可戴遮光眼罩防止无意识揉眼,非手术眼也需遮盖避免交叉刺激。
2.限制剧烈活动:避免跑跳、攀爬等高风险运动,选择散步、室内游戏等低强度活动,3个月内禁止低头弯腰、剧烈咳嗽等增加眼压的动作。
三、视觉功能干预
1.光学矫正:术后1-2周验光,根据眼球发育状态佩戴框架眼镜或软性接触镜,儿童人工晶状体度数需每6个月复查调整。
2.弱视训练:合并弱视患儿需执行遮盖疗法,3-6岁每日遮盖优势眼2-3小时,配合精细训练(如串珠、穿针),6岁后可根据视力恢复情况调整时长。
四、环境与营养管理
1.环境防护:外出时佩戴防紫外线太阳镜,室内光线保持柔和(200-300lux),避免明暗交替过强刺激,可使用护眼台灯。
2.营养支持:保证每日蛋白质(如鸡蛋、牛奶)、维生素C(每日50-100mg)及叶黄素(每周摄入玉米、羽衣甘蓝)摄入,促进晶状体修复。
五、定期复查
1.复查频率:术后1周、1个月、3个月、6个月各复查1次,必要时增加至每月1次,监测眼压、人工晶状体位置及眼底发育。
2.异常预警:出现眼红加重、分泌物增多、视力不升反降、眼痛等症状需立即就医,合并小眼球、青光眼等疾病患儿需额外监测房角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