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体外膜肺氧合呼吸术的相对禁忌症有哪些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体外膜肺氧合呼吸术(ECMO)的相对禁忌症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情况:严重不可逆脑损伤、终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严重凝血功能障碍、未控制的严重感染、高龄或预期生存期极短(通常指生命预期不足2周)。
一、严重不可逆脑损伤:指心脏骤停超过1小时未恢复脑功能,或影像学确认的弥漫性脑皮层坏死、脑干功能丧失等不可逆损伤状态。此类患者ECMO仅能维持循环和呼吸支持,无法逆转脑损伤,且生存质量极低,治疗负担显著增加。新生儿若出现缺氧缺血性脑病导致严重脑损伤,需结合神经科评估确定是否适用,优先考虑非侵入性支持措施。
二、终末期多器官功能衰竭:心脏、肺、肝、肾等主要器官功能同时不可逆衰竭,如慢性肝病终末期并发肝性脑病、严重肾功能衰竭需长期透析且无恢复可能。ECMO无法逆转器官衰竭进程,持续支持可能加重患者痛苦,需结合器官衰竭的可逆性综合评估,避免无效治疗。
三、严重凝血功能障碍:包括凝血因子缺乏、血小板显著减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晚期等状态。ECMO需持续抗凝,此类患者自发性出血风险显著升高,可能诱发出血性休克,需先纠正凝血障碍,若纠正无效则列为相对禁忌症。
四、未控制的严重感染:全身性感染(如脓毒症休克、真菌性感染)未控制时,ECMO作为侵入性装置可能成为感染源,或因体外循环增加病原体扩散风险,且感染未控制时ECMO支持无法改善整体预后,反而可能加速病情恶化,需先控制感染后再评估是否适用。
五、高龄或预期生存期极短:年龄超过80岁且无明确器官功能恢复可能,或经评估生命预期不足2周的患者。ECMO治疗的获益(如延长生存时间)可能远低于治疗过程中的并发症风险(如出血、感染、多器官衰竭加重),需结合患者及家属意愿综合评估,优先考虑舒适性护理。
上述情况需结合患者具体病情、多学科团队评估及伦理考量,以患者舒适度为核心标准,避免机械性支持,特殊人群如新生儿、终末期肿瘤患者需额外评估基础疾病可逆性及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