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孕期糖尿病检查什么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孕期糖尿病检查主要包括血糖指标检测与高危人群评估,核心项目为空腹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及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检查时间通常在孕24~28周,高危孕妇需提前或延长筛查周期。
一、检查时间节点
1.常规筛查时间:孕24~28周进行首次筛查,此时胎盘分泌抗胰岛素激素水平稳定,孕妇代谢储备处于平衡状态,筛查准确性高。
2.高危人群特殊安排:年龄≥35岁、肥胖(BMI≥28kg/m2)、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GDM)史、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史、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建议孕早期(12周前)首次产检时检测空腹血糖,若结果异常(≥5.1mmol/L),需在孕24周前完成OGTT;若无异常,孕24~28周重复筛查,之后每4~6周监测一次空腹血糖。
二、核心血糖指标检测
1.空腹血糖(FPG):正常参考值<5.1mmol/L,若≥5.1mmol/L且<7.0mmol/L,需进一步行OGTT。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服75g无水葡萄糖后,分别检测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诊断标准为:空腹≥5.1mmol/L,或1小时≥10.0mmol/L,或2小时≥8.5mmol/L,三项中任意一项超标即可确诊GDM。
3.糖化血红蛋白(HbA1c):反映孕期2~3个月平均血糖,正常参考值<5.7%,若≥5.7%且<6.5%,提示长期血糖控制不佳,需结合空腹及OGTT结果综合判断。
三、诊断标准与指标解读
GDM诊断需同时满足:首次筛查OGTT异常,且排除孕前已患糖尿病;若空腹血糖≥7.0mmol/L,需排除孕前糖尿病(诊断标准为空腹≥7.0mmol/L)。单次筛查异常者,建议1~2周内重复检测,排除应激性高血糖干扰。
四、特殊人群温馨提示
高龄(≥35岁)、BMI≥28kg/m2、合并高血压或肾病的孕妇,需加强血糖监测频率,每周至少2次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肥胖孕妇(BMI≥30kg/m2)建议产后12周再次筛查,降低糖尿病风险;既往有GDM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建议孕12周前复查空腹血糖,孕20周前完成OGTT,降低复发风险。
五、非药物干预建议
饮食控制:每日碳水化合物占总热量40%~50%,优先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如燕麦、杂豆),每日膳食纤维摄入≥25g,避免精制糖;适量运动:餐后30分钟进行快走、游泳等中等强度运动,每次20~30分钟,运动后血糖应较运动前下降≥1.1mmol/L,且避免空腹运动;体重管理:孕中晚期每周体重增长控制在0.3~0.5kg,正常体重孕妇总增重5~12.5kg,超重孕妇控制在5~1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