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什么是新生儿低血糖症
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新生儿低血糖症是指新生儿血糖浓度低于正常范围下限的病理状态,正常足月儿血糖范围2.6~6.9mmol/L,临床诊断标准为血糖≤2.2mmol/L(早产儿、小于胎龄儿等特殊情况诊断阈值更低,如早产儿≤1.1mmol/L),持续低血糖可影响神经发育,需早期识别干预。
一、定义与诊断标准:新生儿低血糖诊断需结合胎龄与血糖数值,足月儿血糖≤2.2mmol/L,早产儿≤1.1mmol/L可确诊。若血糖持续<2.6mmol/L且伴嗜睡、喂养困难等症状,即使未达诊断阈值也需干预,避免神经损伤。
二、主要病因分类:暂时性低血糖多见于早产儿(糖原储备仅为足月儿1/3~1/2)、糖尿病母亲婴儿(胎儿高胰岛素血症抑制肝糖原分解)、喂养延迟(生后1小时内未开奶);持续性低血糖与遗传代谢病(如中链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内分泌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严重窒息(脑损伤影响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等相关。
三、临床表现特点:症状缺乏特异性,轻度低血糖可无明显表现,仅表现为吸吮力弱、体重增长缓慢;中度低血糖出现嗜睡、皮肤苍白、四肢凉;重度低血糖发生呼吸暂停、震颤、抽搐甚至昏迷。高危新生儿(早产儿、糖尿病母亲婴儿等)需每4~6小时监测血糖,避免漏诊。
四、处理与干预原则:非药物干预优先,尽早喂养(母乳或配方奶),无法经口喂养者给予10%葡萄糖静脉输注(速度根据体重调整);严重低血糖需遵医嘱使用胰高血糖素或氢化可的松,避免滥用药物,需根据婴儿耐受度调整干预方案。
五、高危人群与预防重点:高危包括早产儿(胎龄<37周)、小于胎龄儿、母亲妊娠期糖尿病婴儿、新生儿溶血病(能量消耗增加)、严重窒息儿。预防措施:高危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每4小时监测血糖,稳定后延长至8~12小时;母乳喂养不足时补充母乳强化剂(早产儿适用),避免延迟开奶(>30分钟),对吸吮无力者采用鼻饲喂养,同时筛查遗传代谢病排除先天性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