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孕期糖尿病筛查从什么时侯开始
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孕期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筛查起始时间需分人群:普通孕妇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高危孕妇应在首次产检(孕11~13+6周)时开展空腹血糖筛查,必要时提前至孕12周前。
一、普通孕妇筛查起始时间:孕24~28周。妊娠24周后胎盘分泌胎盘生乳素、雌激素等激素,拮抗胰岛素作用增强,孕妇胰岛素敏感性下降,血糖易升高,此阶段是GDM高发期。此时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可有效检出血糖异常,降低漏诊风险。
二、高危孕妇筛查起始时间:首次产检(孕11~13+6周)开始。高危因素包括:BMI≥28kg/m2、糖尿病家族史(一级亲属患病)、既往GDM史、年龄≥35岁、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既往巨大儿分娩史(新生儿出生体重≥4kg)、高血压病史。此类人群需在首次产检时筛查空腹血糖,若空腹血糖≥5.1mmol/L,需立即启动干预;若正常,孕24~28周重复OGTT,避免妊娠中期血糖异常延误处理。
三、筛查方法及诊断标准:采用75gOGTT,空腹12小时后口服75g葡萄糖,分别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三项指标中任意一项异常即可确诊妊娠糖尿病。
四、特殊人群提示:高危孕妇需遵医嘱提前筛查,孕早期(12周前)可联合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排除孕前糖尿病;孕期保持健康体重管理(BMI<25者增重11.5~16kg,25~28者增重7~11.5kg),规律运动(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可降低GDM发生风险。普通孕妇虽无高危因素,仍需按时完成筛查,避免因无症状忽视血糖异常,增加胎儿畸形、羊水过多等并发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