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流产方式
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流产方式主要分为药物流产、手术流产、特殊情况处理及中期妊娠终止(引产),不同方式的选择基于孕周、健康状况等因素。
一、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确诊宫内孕且无米非司酮或米索前列醇禁忌证(如肾上腺疾病、青光眼等)的女性。通过米非司酮拮抗孕激素、米索前列醇促进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物,完全流产率约90%~95%,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及阴道出血,不全流产(妊娠物残留)发生率约5%~10%,需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物排出情况。
二、手术流产: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适用于妊娠10周内)及无痛人工流产(联合静脉麻醉),清宫术用于不全流产或妊娠物残留。通过器械清除宫内组织,止血效果明确,风险包括子宫穿孔(发生率约0.5%~1%)、宫腔粘连及术后感染,术后出血时间通常少于药物流产。
三、特殊情况处理:稽留流产(胚胎死亡未排出)需先评估凝血功能,必要时药物预处理后再手术,避免大出血;难免流产需尽快终止妊娠,妊娠物排出困难时结合药物或手术;不全流产应优先清宫,减少感染风险。
四、中期妊娠终止(引产):适用于妊娠12~28周需终止妊娠者,常用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需住院进行,存在羊水栓塞、子宫破裂等严重风险,需在具备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实施。
五、特殊人群注意事项:青春期女性(12~18岁)需监护人陪同签署知情同意书,优先选择药物流产;多次流产史者术前需超声评估子宫肌层及内膜情况;合并严重心肝肾疾病者需多学科评估耐受度;哺乳期女性药物流产后需暂停哺乳24~48小时;药物过敏或凝血功能异常者禁用对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