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孕期血糖标准
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孕期血糖标准分为普通孕妇、高危孕妇及孕前糖尿病合并妊娠三类。普通孕妇在妊娠24-28周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分别≥5.1mmol/L、≥10.0mmol/L、≥8.5mmol/L可诊断妊娠糖尿病。高危孕妇(如肥胖、高龄等)建议提前至首次产检或11-13周开始筛查,标准同上;孕前糖尿病合并妊娠者需将空腹及餐后血糖控制在4.4-6.7mmol/L、<8.5mmol/L,避免低血糖。
一、普通孕妇血糖筛查标准
1.筛查时间:妊娠24-28周是胰岛素敏感性下降的关键窗口期,胎盘激素分泌增加导致血糖异常风险升高。
2.筛查方法: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1小时、2小时静脉血浆血糖。
3.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或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三项中任意一项超标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
二、高危孕妇血糖管理标准
1.高危因素及筛查时机:具有肥胖(BMI≥24kg/m2)、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高血压病史、高龄(≥35岁)、巨大儿分娩史等高危因素者,建议首次产检(孕6-12周)进行空腹血糖检测,正常者于24周前复查,异常直接启动OGTT。
2.血糖控制目标:此类孕妇即使未达诊断标准,也应将空腹血糖控制在<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以降低胎儿畸形及巨大儿风险。
三、孕前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血糖标准
1.孕前1型或2型糖尿病孕妇,需孕前3个月将空腹血糖控制在4.4-6.7mmol/L,糖化血红蛋白<6.5%,避免孕期高血糖导致胚胎发育异常。
2.孕期监测频率:每周至少3次空腹及餐后血糖,每1-2周复查糖化血红蛋白,确保空腹血糖控制在3.3-5.6mmol/L,餐后1小时血糖<7.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避免低血糖及酮症酸中毒。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高龄孕妇(≥35岁):需在孕早期(11-13周)进行空腹血糖筛查,同时控制体重增长,BMI≥25kg/m2者每周体重增长不超过0.5kg,减少胰岛素抵抗。
2.肥胖孕妇(BMI≥30kg/m2):从孕早期开始执行低升糖指数饮食,控制精制糖摄入,增加膳食纤维,餐后30分钟进行15-3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避免空腹血糖≥5.1mmol/L。
3.糖尿病家族史者:需在孕6-8周开始监测血糖,每2周复查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若连续2次异常,立即行OGTT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