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妊娠期糖尿病怎么检查
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
妊娠期糖尿病的检查主要包括基础血糖检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及结合高危因素的个体化筛查,其中OGTT是诊断金标准。
一、基础血糖检测
1.空腹血糖:建议在孕24-28周首次产检时检测,需空腹8小时以上(可含少量水),检测值≥5.1mmol/L提示异常需进一步评估。
2.餐后血糖:部分医疗机构结合餐后1小时(餐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餐后2小时血糖≥8.5mmol/L)血糖值辅助判断,但餐后血糖需结合OGTT结果确诊。
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1.检查步骤:空腹口服75g葡萄糖粉溶于250-300ml水中,5分钟内饮完,分别采集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静脉血检测血糖。
2.诊断标准:空腹血浆葡萄糖≥5.1mmol/L,1小时血浆葡萄糖≥10.0mmol/L,2小时血浆葡萄糖≥8.5mmol/L,三项中任意一项异常即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
3.检查时机:无高危因素者孕24-28周进行,高危因素者(如BMI≥28kg/m2、糖尿病家族史)建议孕16-20周首次筛查,正常者于孕28周后重复检测。
三、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
1.临床价值:反映近2-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不受单次饮食和应激影响,妊娠期间HbA1c参考范围略低于非妊娠期(非妊娠期HbA1c正常范围4.0%-6.0%,妊娠期临界值通常定义为≥5.5%提示糖代谢异常)。
2.适用场景:无法耐受OGTT或结果与临床不符时,可作为辅助诊断手段,但需排除贫血、血红蛋白变异等干扰因素。
四、高危因素结合筛查
1.高危人群定义:包括年龄≥35岁、孕前BMI≥30kg/m2、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一级亲属糖尿病史、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病史等。
2.筛查建议:此类人群需在孕早期(12周前)完成空腹血糖检测,若正常,于孕24-28周完成OGTT,若异常则需立即启动血糖管理。
五、特殊情况补充检查
1.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断:孕前已确诊糖尿病者,孕期需增加餐后血糖监测频率,每2-4周检测一次糖化血红蛋白,动态血糖监测系统可用于孕期血糖波动大的情况。
2.其他辅助指标:尿糖检测仅作为筛查辅助,因妊娠期肾糖阈降低(约8.9-10.0mmol/L)易出现生理性尿糖,不作为诊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