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妊娠高血压对胎儿有什么危害对孕妇有危害吗
副主任医师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妊娠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特有的并发症,对母婴健康均有显著危害。具体危害如下:
1.对孕妇的危害:
1.1子痫前期/子痫:表现为血压≥160/110mmHg、蛋白尿,伴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严重时引发抽搐、昏迷,增加脑血管意外、肝肾功能衰竭风险。临床数据显示,子痫前期孕妇发生胎盘早剥的风险是非患病孕妇的5-10倍,重度病例孕产妇死亡率较正常妊娠升高4-6倍。
1.2胎盘早剥:突发持续性腹痛、阴道出血,可导致孕妇失血性休克,胎儿因急性缺氧死亡风险达15%-25%,约10%病例伴发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加重母婴风险。
1.3慢性高血压叠加妊娠高血压:原有慢性高血压孕妇血压进一步升高,加速肾功能损伤,出现肌酐升高、蛋白尿,产后心血管疾病风险升高2-3倍,且子痫前期复发率达15%-20%。
2.对胎儿的危害:
2.1宫内生长受限(FGR):胎盘血流灌注不足致胎儿营养缺乏,胎儿体重低于同孕龄正常胎儿10%以上,围产儿死亡率较正常妊娠高2-3倍,远期代谢性疾病风险增加20%-30%。
2.2早产:妊娠34周前分娩风险显著升高,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发生率增加5-8倍,神经发育障碍(如脑瘫)发生率是足月儿的2-4倍。
2.3胎儿窘迫与死胎:胎盘功能下降致胎儿宫内缺氧,表现为胎动减少、胎心异常,死胎风险约1%-5%,重度子痫前期孕妇死胎风险达8%-12%,新生儿复苏成功率降低。
3.特殊人群提示:
3.1高危孕妇(年龄≥35岁、既往妊娠高血压史、慢性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病史、肥胖BMI≥30)需在孕12周前建档,每2周监测血压、尿蛋白,必要时遵医嘱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控制血压,避免血压波动超140/90mmHg。
3.2确诊后严格低盐饮食(每日<5g盐),增加蛋白质摄入(1.2-1.5g/kg体重),保证7-8小时睡眠,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