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妊娠期糖尿病如何诊断
主任医师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主要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标准为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分别≥5.1mmol/L、≥10.0mmol/L、≥8.5mmol/L中的任一数值。
一、诊断标准:三个时间点血糖值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即可诊断: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该标准经多中心临床研究验证,可有效识别妊娠期糖代谢异常。
二、筛查对象与时机:1.高危孕妇(年龄≥35岁、BMI≥25kg/m2、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不明原因巨大儿分娩史等),建议孕早期(首次产检)完成空腹血糖及OGTT筛查;2.低风险孕妇(无上述高危因素),于孕24~28周进行空腹血糖及OGTT筛查。
三、辅助诊断方式:空腹血糖检测可作为快速筛查手段,若空腹血糖≥5.1mmol/L可直接诊断;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需结合实验室参考范围,HbA1c≥6.5%提示糖代谢异常,但需与OGTT结果联合判断。
四、特殊人群诊断注意事项:严重肥胖(BMI≥35kg/m2)、重度子痫前期或合并其他妊娠并发症者,若空腹血糖正常但临床怀疑妊娠期糖尿病,应提前至孕20周前完成OGTT,必要时增加3小时血糖检测以明确诊断。
五、诊断后干预原则:确诊后优先通过饮食控制(如减少精制糖摄入、增加膳食纤维)、规律运动(如散步、孕期瑜伽)等非药物方式管理血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避免自行用药或过度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