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孕妇糖尿病筛查怎么做
主任医师 北京积水潭医院
孕妇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及2小时血糖值,三项中有一项异常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高风险人群建议提前至首次产检筛查。
1.筛查时间:一般情况下,所有孕妇均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首次筛查,因妊娠中晚期胎盘分泌抗胰岛素物质(如胎盘生乳素、孕激素等),孕妇胰岛素敏感性下降,此时筛查可捕捉血糖异常。高风险人群(年龄≥35岁、BMI≥28、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史等)建议首次产检时即开展空腹血糖检测,若结果正常,孕24~28周仍需重复OGTT,避免漏诊。
2.筛查方法:以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为核心方法,需在空腹8~12小时后(前一天晚餐后至次日清晨检测前禁食,可少量饮水),口服含75g无水葡萄糖的溶液(溶于250~300ml温水中,5分钟内饮完),分别采集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静脉血检测血糖值。部分医疗机构对低风险孕妇也可先检测空腹血糖,若空腹≥5.1mmol/L,可直接诊断妊娠糖尿病;若5.1~6.9mmol/L,需进一步行OGTT。
3.筛查指标:根据美国糖尿病协会(ADA)标准,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三项中任意一项异常即可确诊。若空腹血糖5.1~6.9mmol/L但2小时正常,诊断为空腹血糖受损型妊娠糖尿病;若仅1小时≥10.0mmol/L,诊断为糖耐量受损型妊娠糖尿病,需结合临床干预。
4.特殊人群筛查调整:年龄≥35岁孕妇,因随年龄增长胰岛素敏感性进一步下降,且孕期并发症风险增加,需提前至孕16~20周首次筛查,若空腹血糖≥5.1mmol/L或OGTT异常,建议30周前再次复查。肥胖孕妇(BMI≥30)在24~28周筛查基础上,可增加孕32周复查,监测血糖动态变化。有糖尿病家族史者(一级亲属患病)建议在孕12周前完成首次空腹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HbA1c≥5.7%提示高风险,需加强孕期血糖监测。
5.筛查后干预建议:确诊妊娠糖尿病后,优先通过生活方式干预,每日热量控制在25~30kcal/kg(根据孕前体重计算),碳水化合物占比50%~60%,以全谷物、杂豆、薯类为主,避免精制糖(如甜饮料、糕点);每日蛋白质摄入1.2~1.6g/kg体重,适量选择优质蛋白(鱼类、禽肉、豆制品);脂肪控制在总热量20%~30%,以不饱和脂肪为主。每周至少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快走、游泳),每次30分钟,餐后1小时运动为宜。若生活方式干预3~5天仍无法将血糖控制在空腹≤5.3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禁用口服降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