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妊娠期高血压的临床表现是怎样的呢
副主任医师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妊娠期高血压的主要临床表现包括血压升高、水肿、蛋白尿,以及可能伴随的全身症状和并发症。这些表现与孕妇年龄、基础病史、生活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且可能提示病情进展风险。
一、血压升高
1.诊断标准:妊娠期首次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收缩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mmHg或舒张压升高≥15mmHg,虽未达诊断标准但需密切监测。
2.特殊人群特点:年龄≥35岁、肥胖(BMI≥28)、有慢性高血压/糖尿病/子痫前期病史的孕妇,血压升高风险显著增加;多胎妊娠者因子宫张力大,血压波动更明显。
二、水肿
1.典型表现:多从下肢脚踝开始,逐渐向上蔓延至小腿、大腿,休息后不消退,严重时可累及全身(如面部、腹部)。体重每周异常增加>0.5kg提示水肿加重,需警惕钠水潴留。
2.影响因素:长期站立、久坐导致静脉回流受阻,或低盐饮食引起血浆渗透压异常,均可能加重水肿;基础肾功能异常者(如慢性肾炎)水肿更难缓解。
三、蛋白尿
1.诊断标准:尿蛋白定性阳性(++及以上)或定量≥0.3g/24h,需排除生理性蛋白尿(如剧烈运动、体位性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定量>2g时提示病情进展至子痫前期。
2.临床意义:与肾小球滤过膜通透性增加相关,尿蛋白持续阳性可能伴随肾功能损害,需结合血肌酐、尿素氮等指标综合评估。
四、全身症状
1.早期症状:持续性头痛(尤其枕部)、视物模糊(视网膜动脉痉挛)、上腹部隐痛(肝包膜牵拉)、恶心呕吐。这些症状可能与血压骤升或脑血管痉挛相关。
2.警示信号:若出现抽搐、意识丧失(子痫发作),或尿量<500ml/24h(少尿)、血小板<100×10/L(血小板减少),提示病情严重,需立即干预。
五、并发症表现
1.胎儿风险:胎儿生长受限(超声提示双顶径<孕周第10百分位)、早产(孕周<37周)、胎盘早剥(腹痛+阴道出血)、羊水过少(羊水指数<5cm)。
2.母体风险:肝肾功能损害(转氨酶升高、血肌酐>97μmol/L)、凝血功能障碍(D-二聚体升高、纤维蛋白原↓),严重时可致多器官功能衰竭。
上述表现需结合孕妇基础情况动态监测,35岁以上、肥胖、有高血压家族史者应增加产检频率,出现症状立即就医,以降低母婴不良结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