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妊娠合并心脏病该怎样办?
主任医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妊娠合并心脏病需提前评估心脏功能,孕期定期产检监测,必要时终止妊娠,产后加强护理预防心衰。
孕前需通过心脏超声、心电图等检查明确心功能分级(心功能Ⅰ-Ⅳ级),严重主动脉瓣狭窄、重度肺动脉高压等禁忌妊娠(心功能Ⅲ-Ⅳ级者建议避孕)。心功能Ⅰ-Ⅱ级者可在严密监测下妊娠,但需提前3个月咨询心内科医生调整治疗方案。
定期产检:每2周1次,孕28周后每周1次,重点监测血压、心率、体重及水肿情况,孕晚期加强胎儿监护。
生活方式:每日食盐摄入<5g,避免过度劳累,预防呼吸道感染;出现胸闷、气促、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时立即就医。
药物调整:心衰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等,严禁自行停药或调整剂量。
分娩时机:心功能Ⅰ-Ⅱ级、胎儿情况良好者可经阴道分娩,心功能Ⅲ级以上或合并其他产科指征者择期剖宫产,手术选择硬膜外麻醉。
产后管理:产后3天内是心衰高发期,需卧床休息、控制液体入量,监测心率、尿量及恶露情况,必要时使用缩宫素预防产后出血。
突发胸痛、呼吸困难、血压骤降时,立即取半卧位、高流量吸氧,同时联系急救中心。严禁自行服用硝酸甘油等药物,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妊娠合并心脏病诊治指南(2020)[J].中华妇产科杂志,2021,56(3):161-168.
[2]王艳萍,杨慧霞.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产前评估与管理[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2,38(2):13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