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孕检一般什么时候检查
副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孕检通常从确认怀孕后开始,首次检查建议在孕6~8周,后续按产检计划进行。
孕早期(6~12周):需完成首次全面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及超声检查,明确胚胎着床位置及发育情况,排查宫外孕等异常妊娠风险。
孕中期(13~27周):每4周一次产检,重点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孕15~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孕20~24周开展系统超声排畸,孕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孕晚期(28~40周):每2周一次产检,孕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孕36周后每周检查,评估胎儿成熟度及孕妇身体状况,为分娩做准备。
特殊人群:高龄孕妇(≥35岁)、有不良孕产史或慢性疾病者,建议提前至孕8周前开始产检,增加无创DNA、羊水穿刺等检查项目,密切监测妊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