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妇幼保健院能做人流不
副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
妇幼保健院通常具备开展人工流产手术的资质,一般建议在妊娠14周内进行,具体时间需结合个人身体状况和医生评估。
一、妊娠早期(≤49天)
适合药物流产或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药物流产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需确认无药物禁忌证,如肝肾功能异常、过敏史等。
二、妊娠中期(10-14周)
需住院进行中期妊娠终止术,如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术,术前需完善相关检查,排除手术禁忌证,如生殖道炎症、凝血功能障碍等。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有多次流产史、瘢痕子宫、子宫畸形者,需提前告知医生,由医生评估手术风险,选择合适的终止方式。
哺乳期女性需确认是否妊娠,药物流产可能影响乳汁质量,需遵医嘱选择合适方式。
四、术后护理与复查
术后需注意休息,保持外阴清洁,避免感染,术后2周需复查B超,确认子宫恢复情况,如有异常出血或腹痛,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