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紫外线照射眼睛后的处理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紫外线照射眼睛后,应立即脱离紫外线环境,冷敷缓解不适,若症状持续或加重,需及时就医。
轻度照射(短暂暴露)
仅出现轻微眼干、异物感,可闭眼休息1~2小时,用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湿润眼球,避免揉眼。
中度照射(数小时内症状明显)
眼红、刺痛、畏光时,冷敷眼睑15~20分钟/次,每2小时1次,外出戴护目镜,避免强光刺激。
重度照射(持续疼痛、视力模糊)
可能发生电光性眼炎,需及时到医疗机构,遵医嘱使用表面麻醉剂缓解剧痛,24~48小时内避免用眼过度。
特殊人群注意
婴幼儿、老年人及糖尿病患者需格外谨慎,若出现症状超过48小时未缓解或伴随头痛、恶心,应立即就医排查角膜损伤。